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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监狱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3]3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三年九月三十日

江西省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决定,江西省监狱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监狱局)为主管全省监狱工作的正厅级行政机构,由省司法厅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监狱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全省监狱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编制监狱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全省监狱依法执行刑法;布置、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改造罪犯工作和其他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省监狱的武装警戒工作,协调监狱与驻监武警的关系;领导和管理监狱企业。
  (三)全面掌握监狱工作的基本情况;研究规划全省监狱布局;指导全省监狱工作的改革。
  (四)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建设、执法监察、重大执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的宣传教育、干警培训、警容风纪、警衔管理工作。
  (五)管理、指导全省监狱系统的基本建设、财务统计、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全省监狱系统湖区圩堤安全度汛。
  (六)组织、指导全省监狱系统理论研究和司法人权的研究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系统对外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
  (七)承办省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监狱局内设10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拟定综合性的行政工作计划、规划和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等文稿;负责政务信息、文秘、信访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协调监狱系统与当地政府的工作关系。
  (二)政治部
  指导全省监狱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的宣传教育、干警培训、警容风纪、警衔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全省监狱系统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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