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收入中各区应得财力及转移支付补助计算公式如下:
某区共享收入当年应得财力=按比例分成财力+定额补助财力+转移支付补助财力
某区按比例分成财力=某区当年市区共享收入×35%
2003年市对某区转移支付补助数=定额补助数×(该区当年市区共享收入实际增长率×转移支付补助系数)
以后年度市对某区转移支付补助数=(该区以前年度所得的转移支付补助数之和+定额补助数)×(该区当年市区共享收入实际增长率×转移支付补助系数)
定额补助数和转移支付补助系数由市财政局另行下达。
(二)市与高新区共享收入分配办法。市与高新区共享收入中的市级下划收入,由高新区以2002年(基期年)下划数为基数,2003年及以后年度“递增上解”市财政。市与高新区共享收入扣除“递增上解”数后的剩余部分,按现行财政体制规定执行。下划收入基数、递增上解比例由市财政局另行下达。
(三)市与经济开发区共享收入分配办法。
市与经济开发区共享收入中的市级下划收入,由经开区以2002年(基期年)下划数为基数,2003年及以后年度“递增上解”市财政。市与经济开发区共享收入扣除“递增上解”数后的剩余部分,按现行财政体制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下划收入基数、递增上解比例由市财政局另行下达。
(四)市与曲江新区共享的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按市政府2003年第23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执行。
(五)市下划其它区县的收入从2003年1月1日起,按属地原则由有关区县征收,作为区县财政收入。各有关区县以市下划数为基数,定额或递增上解市财政。下划基数、递增比例由市财政局另行下达。
(六)稽查收入的分配。实行属地征管后,市地税局对城6区、3个开发区和长安区实行一级稽查。为加强税收征管,保证市、区的应得财力,对市地税局各稽查局稽查城6区、3个开发区和长安区的收入,平时全部入市国库作为市级收入,属于长安区和各开发区的稽查收入定期返还长安区和各开发区,属于城6区的稽查收入年底决算时由市财政按市与城6区共享收入分成比例进行结算。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交叉管户划入划出的地方税收及附加的结算问题。这次地方税收属地征管改革中,城6区及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之间相互划转交叉管户划出划入的地方税收及附加,由市财政局按体制计算出净划入或净划出数,采取定额上解或定额补助的办法,通过市财政与各区结算。净划入或净划出数由市财政局另行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