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郑州市民用煤炭市场管理办公室今冬明春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文[2003]27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民用煤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拟定的《郑州市今冬明春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审核批准,现转发给你们,希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切实维护我市民用煤炭市场程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郑州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郑州市今冬明春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郑州市民用煤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三年十月十三日)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步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煤炭经营管理办法》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整顿煤炭经营秩序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我市今冬明春民用煤炭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提高民用煤整体质量水平,保护广大消费者和低收入阶层的利益,结合我市民用煤炭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煤炭经营管理办法》和《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第370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我市民用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一次全面的治理整顿。工作目标是:坚决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企业,严厉打击严重不执行DB41/141-1999标准,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用煤炭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市民百姓烧上放心煤、洁净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