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扶贫济困
送温暖捐助活动的通知
(青政办发明电[2003]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民政部《关于
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的通知》(民电(2003)199号)要求,今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我市等四城市对口支援陕西。为切实做好我市的扶贫济困送温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捐助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救灾扶贫捐助活动,是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社会互助精神的生动体现。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救灾扶贫捐助活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列入议事日程,认真抓紧抓好。
救灾扶贫捐助活动要在各级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委、办、局,各大系统、集团公司,要做好本系统的组织、宣传、发动、督察工作。市救灾捐赠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市捐助工作。各区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区市捐助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募集的范围和捐款赠物的要求
针对陕西灾区群众过冬衣被比较紧缺的状况,此次捐赠活动以“青陕手拉手,冬衣暖人心”为主题,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捐款捐物,争取多募集一些过冬衣被,帮助灾区群众顺利过冬。
捐助募集主要在我市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大专院校的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中进行,不在大中小学学生、困难企业职工和困难居民中进行。
捐助募集活动要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捐助的物品主要为棉衣、棉被、毛衣、毛裤等过冬衣被,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款,有条件的单位也可捐助其产品或其他物品。捐助的衣被要清洗干净,保证质量。单位和个人的捐款由各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统一收据负责接收,并如数统一上缴市救灾捐助办公室,市救灾捐助办公室也直接接收单位和个人的捐款。各区市接收捐款的情况要按规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全市接收捐款的情况将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三、捐助活动时间安排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