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八部门
关于开展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
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3]198号)
市计委、市经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质检局八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十月十三日
关于开展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
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石油天然气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油气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经过多次整顿我市油气安全生产工作已有明显好转。但是在我市个别地区土炼油等问题还时有出现,给我市安全生产带来重大隐患。
为创造良好的油气生产治安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8部门关于开展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7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8部门关于开展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3]56号)文件精神,定于2003年9月至12月上旬,在我市的未央、雁塔、长安、高陵等区县开展整治油气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坚决取缔土炼油炉,消除西安市天然气储气厂周边安全隐患,规范原油加工和油品运销,从根本上消除土炼油炉和各种危及油气安全的治安隐患。
二、整治的规范和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
未央区、雁塔区、长安区、高陵县等涉及油气和油气管道的地区。
(二)整治的重点问题。
1.非法收购、倒卖油品问题。
2.土炼油炉。
3.天然气储气厂周边治安环境。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上旬)。
有关区县根据本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中旬至11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