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慢性病院执行医疗服务价格等级标准的批复
(辽价函[2003]82号 2003年9月28日)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你院《关于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慢性病院申请执行A级医院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鉴于你院慢性病院行政管理隶属于你院,法人为你院现任院长,主要承担着你院慢性病人的接续治疗任务,医护人员均来自你院,相关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以及主要检验项目均在你院进行,医疗技术水平与你院相同等情况,同意你院慢性病院医疗服务价格按A级医疗机构等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