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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的通知

  二级预警:全面启动防治非典预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防治非典指挥部各相关部门进入应急状态,在做好口岸封堵工作的同时,对社区、农村、教育、公共场所等部位开展全方位的防控排查,卫生部门全力做好发热门诊的接诊、非典疑似病人或临床诊断病人的救治、医院内感染的控制、流行病学调查和样品采集等工作。努力通过果断、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阻断非典疫情的进一步输入和传播。
  一级预警:全市进入非典控制紧急状态。市委、市政府发出全民动员的号召,按照非典控制属地化管理原则,整合全市资源,统一调动所有部门的力量,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抗击非典,尽快阻断非典疫情的传播。
  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本市非典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疫情所在地的区市县委、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的非典防治及疫情控制工作。
  4、行政强制
  为有效切断疾病的传播,根据非典的流行特征,在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时,对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及临床诊断病例实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及临床诊断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医学隔离观察。
  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3年第11号)执行。
  5、及时处置
  在预防和控制非典时,对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及临床诊断病例,应重点突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对疑似病例及临床诊断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第二部分 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上级防治非典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市防治非典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防治非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审定各项工作预案,分析疫情,提出紧急应对措施;指导各区市县(先导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防治非典工作,帮助、协调解决防治非典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督查各地区、各部门防治非典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处理其他有关防治非典的重大事项。
  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非典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请驻连部队参与非典的防治工作。
  二、各地区及相关部门职责
  1、 疾控救治:市卫生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城建局、市环保局、大连军分区、武警大连支队、大连医科大学等单位参与。开展非典的监测、报告、分析和预警,制定预防和控制非典的各项技术方案,确定监测点及监测网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负责组建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检验检测等专业的专家组成咨询组,组建、培训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环境消毒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落实病人的隔离救治措施,做好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疫情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疫情控制措施以及监督措施的落实;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做好非典患者的收治和临床救治工作,负责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的指导及医护人员的培训和防护工作;协调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区市县政府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必要时,提请市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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