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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长春市实用技能人才队伍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企业职工技术技能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长春市实用技能人才队伍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企业职工技术技能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3]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关于加强长春市实用技能人才队伍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企业职工技术技能的暂行规定》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十月十五日

关于加强长春市实用技能人才队伍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水平,建设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术高超、爱岗敬业的高素质实用技能人才队伍,推进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03—2005年长春市实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兴业战略,以加强实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主题,以调整和优化实用技能人才队伍结构为主线,以创新实用技能人才激励机制为动力,努力构建实用技能人才终身学习需要的职业培训体系,优化培训结构,整合培训资源,实施蓝领高地战略,着力构建四大主导产业需要的技能人才群体。
  二、工作目标
  逐步建立一支以中级工为主体,高级工为骨干,技师、高级技师为龙头,包括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需要的各类复合型人才的企业技术工人队伍。到2005年,力争使我市企业的中级技术工人要达到技术工人总数的50%以上,高级技术工人要达到30%以上,比“九五”期间增长2.2倍。大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务院规定的就业准入的职业的持证率要达到90%以上。
  三、主要对策和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力度,快速培训紧缺的实用技能人才。
  1.加强实用技能人才培养的法制建设。树立实用技能人才也是人才的意识,建立技能人才培养、流动、引进、奖励在内的政策法规的基本框架,逐步完善有关实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为实用技能人才的成长提供政策和法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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