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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7、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管理和供应网络的建设。根据《甘肃省加强农村药品监督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试点方案》的要求,被确定为试点地区的榆中县,要加强政府对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试点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探索和总结出一条适合全市农村实际情况的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的经验,并逐步向全市推广,把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引向深入,保证广大农民用药安全方便。
  8、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抽检,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药品抽检。在完成国家抽检计划的基础上,对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药品质量要加强监督抽检,坚决查处不合格药品。加强上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提高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的上报率和报告质量,促进合理用药。同时要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药品虚假广告。
  三、实施步骤
  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此工作方案下发后,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参照制定具体计划,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抓好工作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实施,督查指导。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排查活动,摸清底数;开展企业全面整改工作,全面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和取消不符合生产经营要求的企业的资格,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局、农牧局、商贸委、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督查小组分赴各县(区)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照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并将各自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情况的总结材料于2004年2月底之前上报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
  为了加强对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领导协调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兰州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冬芝 副市长
  副组长:张世珍 副市长
      余海云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张兰成 市药监局局长
      施兴明 市卫生局局长
      杨幼清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高国维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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