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紧修复水毁倒塌危漏房屋。据统计,截止9月26日,全市倒塌房屋约6786户、16745间,危漏房屋约28347户、77004间。其中倒塌房屋中有“三无户”及困难户5358户,危漏房屋中有“三无户”及特困户16283户。对因灾倒塌危漏房屋的修复重建,要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附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各区县要集中人力,组成专门工作组深入乡、镇、街道办事处,逐户摸清底数,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在因灾倒塌危漏房屋的修复重建过程中,各级国土房管及有关部门要急事特办,简化审批手续,减免相关费用,建房工作和办理相关手续同步进行,修建房屋要按照民政部门制订的标准要求实施。对水毁倒塌和致危的房屋,要发动群众务必在入冬前修复,确保灾民安全过冬。对全倒户房屋的修复重建工作,要确保在春节前完成。市上要开展“爱心帮困建广厦”活动,发动市、区县机关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对受灾严重的临潼、户县、高陵、长安、周至、蓝田等区县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实行部门包户的办法,帮助特困灾民解决住房问题(具体帮扶活动另行行文通知)。
在倒塌危漏房屋的修复重建工作中,所需资金,从特大自然灾害救灾经费、扶贫异地搬迁、人畜饮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经费等多种途径筹措解决。市上资金来源是安排救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500万元,市本级救灾募捐款中安排100万元,省上下拨的特大自然灾害救济款中安排400万元。各区县根据各自财力也应给予适当救助。在使用上要坚持“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的原则,不得平均分配,重点解决因灾倒塌房屋无力重建的“三无户”、特困户的住房和中小学校舍倒塌重建问题,对鳏寡孤独特困户,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要派专人进行帮工扶持,确保这部分群众尽快得到妥善安置;对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和危漏且经济比较困难的群众,应给予适当救助,市上将依据民政部救助标准把从省上争取的特大自然灾害救济款下拨区县,由区县制定具体救助方案,将市上下拨的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费、区县本级预算安排的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区县本级接收的救灾募捐款以及其他部门的专项补助资金捆绑在一起使用,帮助这部分群众解决住房问题;对计划异地搬迁扶贫的贫困户,按照省上每人补助1000元,市县补助1000元的标准,由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负责安排;城区危漏倒塌房屋,各区政府要摸清底数,负责提供临时住房,房屋产权所属的单位要协助加紧进行修建,对于确有困难的私房户,在建房中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帮助。对倒塌、危漏需要重建的校舍,教育部门要用好财政救灾专项资金,同时呈报国家对口资金支持,加快校舍修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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