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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办公室关于大连市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办公室关于大连
市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03年10月15日)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字[2000]11号)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3]8号)有关规定,现就大连市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
  2003年11月20日—12月15日
  2、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有关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3)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人事局和有关单位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报名信息卡和学历、资格证书的原件。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需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近期黑白一寸(约38mm×27mm)免冠照片一张。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技术中、初级专业资格的报名人员,同时还应提供资格证书。
  3、报名方式
  (1)市内四区(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及高新园区的参考人员及其行政区划内的市直、中(省)直单位参考人员到市财政局一楼大厅报名。地址:胜利桥(中山区长江路138号)
  (2)其他县区的报考人员到其所属地区的财政局报名。
  (3)市财政局报名点报名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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