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对需市委、市政府决策的重大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评估论证。
第六条 积极面向农村,面向企业,面向市场,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具体实践,开展多种形式广泛有效的咨询论证、企业诊断、可行性研究等活动。
第七条 市专顾委委员可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随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息和咨询建议。
第三章 组 织
第八条 市专顾委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人。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德高望重的老专家、著名学者和知名人士若干人担任名誉主任。
第九条 市专顾委下设北京专家组、上海专家组、香港专家组、俄罗斯专家组和若干专业专家组。各专家组主要在市委、市政府对重大问题决策时进行咨询论证。同时,对相关产业领域内的重要决策进行评估论证和决策咨询。
第十条 市专顾委的重要事项由主任办公会议提出,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各专家组实行定期例会制度,例会内容由各组负责人根据咨询工作的需要自行确定。
第十一条 市专顾委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负责市专顾委的日常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 市专顾委的本地委员,由在哈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大中型企业及市有关部门推荐,市委、市政府批准后聘任,聘期为四年。
第十三条 凡在哈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均聘为市专顾委特邀委员。
第十四条 个别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提前辞聘或解聘,并及时增补空缺。
第四章 工作条件
第十五条 视工作需要,市专顾委委员可列席市委、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阅读有关文件、资料。
第十六条 市专顾委开展的专题研究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研究计划,按科研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