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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吸引和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鄂创业和工作,加强湖北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与管理,促进我省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留学人员管理工作和高新技术产业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北省留学人员创业园是我省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鄂从事科学研究,高新技术创新,进行科研成果转化,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基地,具有高新技术成果研发、孵化、展示、转化、交易以及高层次人才聚集等项功能。
  第三条 湖北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目标是:贯彻落实“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和鼓励留学人员来鄂工作和以适当方式为鄂服务并举的工作方针,按照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要求,积极构筑全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与服务体系,创新机制,提高创业园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充分依托省内各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的良好创业环境,盘活各方有效资源,建设一批规模较大、管理科学、服务完善的骨干创业园,充分发挥其示范导向、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全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
  第四条 湖北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基本宗旨是:通过提供高效的服务和优良的孵化场地,为留学人员入园进行高新技术研发、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科研环境、经营环境及生活环境,培育有高度创新能力和强劲市场竞争力的科技企业和现代企业家。
  第五条 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应坚持以下原则:
  ——统筹布局,稳步发展。根据回国留学人员来鄂创业情况和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合理布局,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建设一批留学人员创业园,努力形成运作科学高效、信息畅通、服务完善、园区优势互补的留学人员创业园群体,推动留学人员来鄂创业发展工作。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与管理,要始终坚持以吸引和扶持留学人员创业,培育具有创新能力与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企业家为重点,以综合园建设为主,适当发展专业园(如软件园、生物园等)创业园的运作要兼顾国家、共建部门和留学人员的利益,做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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