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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气象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气象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桂价格字[2003]363号 2003年10月23日)


自治区气象局:
  你局《关于请求核准气象有偿服务收费方案的函》悉。我区各级气象台站根据国家气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确保公益性气象无偿服务的前提下开展气象有偿服务,满足了气象市场需求,方便了气象服务用户,发挥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了确保气象有偿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弥补经营活动中的费用支出,规范收费管理,经研究,同意我区气象台站在开展气象有偿服务时可适当收取服务费,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本文核定的收费标准是最高标准,在实际执行中可以低于但不能高于该标准。气象部门要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做好气象服务工作,禁止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本文自二00三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1:专业气象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附件2:大气探测监测分析项目和收费标准
  附件3:气候可行性论证收费标准
  附件4:气候资料(成果)项目和收费标准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1:

专业气象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序号          服务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一          短时天气预报                                 从02时起每隔3小时或6小时或12小时发布一次天气预报
  1           短时气象要素预报         项.次        30
  2           短时天气现象预报         项.次        40
  3           短时气象指数预报         项.次        60
  4           短时大气成份预报         项.次        50
  二          短期天气预报                                 短期天气预报是指每隔24小时或48小时或72小时发布一次天气预报
  1           短期气象要素预报         项.次        40
  2           短期天气现象预报         项.次        50
  3           短期气象指数预报         项.次        70
  4           短期大气成份预报         项.次        60
  三          中期天气预报                                 中期天气预报是指每隔5天或7天发布一次天气预报
  1           中期气象要素预报         项.次        230
  2           中期天气现象预报         项.次        260
  3           中期气象指数预报         项.次        340
  4           中期大气成份预报         项.次        310
  四          其他
  1           灾害性天气警报          项.月        5000
  2           长期天气预报           份         2500
  3           天气实况报告           点.次        30
  4           特约专项天气预报         双方协商
  5           特约专项气象服务 双方协商
  6           专业气象培训           人.日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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