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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01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问题的通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01年度
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问题的通告
(郑政通[2003]22号)


  2003年9月19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以豫国土资函[2003]469号文件,批准我市征用集体土地177.756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现将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郑州市2001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用土地位置
  1.107国道与北环路交汇处周边;
  2.107国道与黄河路交汇处周边;
  3.北环路两侧、西环路两侧;
  4.金城路北、八里庙路东;
  5.107国道东、金城路北;
  6.107国道东、金城路南;
  7.107国道东、机电公司南;
  8.南三环北、花寨路西;
  9.南三环南、洁云路东;
  10.郑平路西、南三环两侧;
  11.北环路南、107国道西。
  三、被征用土地村及面积
  1.金水区柳林镇:马李庄村11.6202公顷。
  2.金水区祭城镇:常砦村47.7018公顷,燕庄村2.6891公顷,八里庙村15.9189公顷,王庄村22.7795公顷。
  3.金水区庙李镇:庙李村0.7607公顷,陈砦村1.2616公顷,西史赵村0.1048公顷。
  4.邙山区老鸦陈镇:王寨村9.5565公顷,南阳村1.9967公顷。
  5.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十里铺村13.8222公顷。
  6.二七区齐礼闫乡:王胡砦村24.2031公顷。
  7.中原区须水镇:柿园村11.4550公顷。
  8.中原区石佛镇:老俩河村1.7094公顷,石佛村0.0830公顷,孙庄村0.2394公顷。
  9.中原区中原乡:南陈伍砦村0.5506公顷,北陈伍寨村0.6293公顷,后牛庄村2.3811公顷,罗庄村0.5098公顷。
  10.中原区大岗刘乡:石羊寺村3.9697公顷,李江沟村2.0037公顷,闫垌村1.810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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