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大连市人事局关于大连市2003
年考录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2003年10月26日)
一、全日制毕业生报考有关问题
1、当地生源毕业生,在我市规定的就业时限内已接收但未落户,或其档案、户口及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学校尚未派遣(须由学校学生处(科)出具证明),经审核确系国家派遣到我市的,可按简章有关规定报考。
2、外地生源毕业生,在我市规定的就业时限内已接收但未落户,经审核确系国家派遣到我市的(报到证时间为2003年10月20日前),可报考除市直和市内四区以外的机关。
二、大连地区的报考人员须到现场报名,大连地区以外的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根据考务工作的要求,原定11月25—26日对网上报名人员的复核工作,提前到2003年11月10日前进行,凡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应在此规定时间前,持有关证件到报考单位和批准机关复核证件,领取准考证等,其他要求按简章规定。
三、几个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