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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三清理二规范工作的通知

  近期任务:三清理二规范工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三清理已基本结束,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应从三清理转到二规范上。
  (一)三清理的任务:已初步完成三清理任务的部门,应在去年上报三清理材料的基础上,确认本部门执法主体;按具体行政行为划分的9类标准,将不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归纳合并,澄清本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种类及数量。还没有完成三清理任务的部门,应按照这次部署的标准、时间认真组织完成。
  (二)二规范的任务:每一项具体执法行为均应制定出相对应的程序和执法文书。行政执法程序中应载明权力行使的法定条件、规则、步骤、期限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执法应承担的责任等。行政执法文书中必须载明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已初步完成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文书的部门,要按照这次部署的标准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尚未开展二规范的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学习,做好宣传动员,抓好培训(10月下旬)。市、县(市)区政府法制局应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由于这项工作没有外地经验可借鉴,市、县(市)区政府法制局应认真总结我市一年来的工作经验,制定示范文本,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以使这项工作有序、深入地进行下去。
  (二)组织实施。各行政执法机关应根据市、县(市)区政府法制局的具体部署和内容要求,组织熟悉业务的人员进行清理和规范,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同级政府法制局报告解决。三清理的结果于2003年11月底前,二规范的结果于2003年12月底前上报同级政府法制局。
  (三)验收。市、县(市)区政府法制局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上报的三清理二规范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按要求及时改正、完善;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退回部门重新做好清理规范工作。验收工作于2004年元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三清理二规范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作,目前已进入攻坚阶段,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克服畏难情绪,使工作深入进行下去。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
  三清理二规范工作难度大、专业性强、要求标准高、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协调机构,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还要成立以本部门法制机构为基础的工作机构,集中时间、地点进行清理和规范。各级各部门应为工作机构提供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二)建立行政执法三清理二规范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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