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03年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工作需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为全市市、县、乡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695名。
一、招考对象与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招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者可报考。
(二)招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基础理论扎实,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能力;
4、报考市直(含垂管分局)、开发区、金石滩度假区和市内四区机关应具备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报考旅顺口区、金州区、瓦房店市、普兰店市、长海县和乡镇机关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其它条件;
7、《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规定的其它条件。
8、报考市直和市内四区机关须具有市内四区户口;报考开发区、金石滩度假区机关须有市内四区或当地户口;报考旅顺口区、金州区、瓦房店市、普兰店市、长海县机关须具有市内四区或当地(金州区含开发区、金石滩度假区)户口;符合留连、进连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现关系仍在院校尚未就业的200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和长海县机关。
9、符合乡镇机关报考职位要求,在村级组织工作满三年,表现优秀,纳入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管理且已在省、市备案的人员可按专项计划报考。
(三)招考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录用计划。
二、报名手续、时间及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两种方式。市内人员到现场报名,市外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一)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有关资料(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所在国家中国使馆证明和国家教委学历、学位认定证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未就业的应由委托档案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片3张。关系仍在院校尚未就业的200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持院校推荐函。于2003年10月26日-28日(上午8:30— 11:30;下午13:30— 16:30)到大连市人才市场(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人才大厦)报名。同时,对报考开发区、金石滩度假区、旅顺口区、金州区、瓦房店市、普兰店市、长海县机关的人员,在当地人事局设报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