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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2003-2010年无锡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立统计制度。按照全国统一编制的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八)多渠道筹措,落实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经费
  精神病防治康复经费,由个人或家庭出资、政府补助、社会筹款等多渠道筹集。
  精神病防治康复的工作经费由市、区、街道和市(县)、乡镇政府,按现行财政体制和辖区覆盖人口,每年每人投入0.5元以上。主要用于调查摸底、建档立卡、技术培训、宣传教育以及对工(农)疗站和精神病防治康复机构的补助和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康复费用补助等。
  要多渠道解决精神病患者的基本治疗费用。应允许精神病患者在其病情稳定期投保;城镇职工精神病患者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特困精神病患者给予床位费减免优惠并予以享受慈善医疗补贴的待遇,如仍有困难的则采取政府分级负担予以解决。保证肇事肇祸、关锁精神病患者的生活、治疗费用;制定并严格执行家庭病床的收费标准,属临床诊疗必需的项目,经批准可纳入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结算管理范围;制定有关贫困精神病人医疗及生活救济的政策和实施办法。
  社会筹款。动员社会力量给予支持,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扶持工(农)疗站、托管站等精神病防治康复机构的建设。区域内的福利工厂、受益单位、精神病患者家庭有义务资助精神病防治康复机构开展工作。

                                         市卫生局
                                      市残疾人联合会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
                                        市委宣传部
                                         市财政局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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