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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2003-2010年无锡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立以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专家为主的市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组,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各指定一所精神卫生机构作为本地的技术指导组。技术指导机构协助同级精防工作机构,负责精神病防治康复的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完成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培训人员和心理咨询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街道、乡镇及千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技术人员,对社区、单位、家庭病床进行防治康复技术指导。
  建立治疗康复网络。充分利用社区医疗预防保健网和社区服务网,建立由精神卫生机构的社会防治科、乡镇卫生院、单位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农)疗站、工厂(车间)等各种机构与家庭监护小组、家庭病床有机结合,分工协作的精神病治疗康复网络,为精神病人提供医疗、康复等方面的服务。
  (二)勇于创新,不断探索开放式和综合性康复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遵循综合性、开放式和尽可能使精神病患者就近接受治疗、康复的原则,针对患者不同病况,采取药物治疗、心理疏导、工疗、农疗、娱疗、体疗和生活自理、职业技能、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社会服务等综合防治康复措施。
  建立家庭看护小组和家庭病床。家庭看护小组由社区居(村)委会干部、基层卫生人员、患者家庭成员组成,具体负责定期随访,记录病情,监督按时服药,进行治疗康复指导、心理疏导,解决困难,防止自伤和危害他人及社会。当地公安派出所与看护小组密切配合,协助管理;对病情较重且不稳定、无条件住院但符合建立家庭病床条件的病人建立家庭病床。由区和街道(乡镇)的精神卫生技术人员负责书写病历,指导治疗和康复训练,由家庭成员负责护理病人。
  重度急性期患者要转入精神卫生机构治疗。要采取开放管理和药物治疗、心理疏导、工疗、娱疗等综合康复措施,避免病人生活能力和参与社会的能力减退。
  开展工(农)疗。精神卫生机构兴办福利性工疗车间(工厂或农场),为住院病人提供工疗就业条件;有条件的区、街道(乡镇)建立工(农)疗站,安排精神病人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开展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和文体娱乐活动,同时进行医疗监护;精神病患者多的单位建立工疗站(车间),组织患者参加适当生产劳动,并进行医疗监护。
  解除对精神病患者的关锁和禁锢,不采取非治疗性约束,促进精神病患者的康复。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回归社会、正常生活。
  以提高精神病患者治疗康复效果为目标,落实治疗康复方案,改善和加强治疗康复措施,探索实际有效的康复方法,提供多种形式的康复服务,确保精神病患者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加强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和受灾群体等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积极开展对精神病的早期发现和预防治疗工作,减少精神残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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