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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2003-2010年无锡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工作网络。
  进一步加强以政府为主导,卫生、民政、公安、计划、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残联等相关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各级精防组织管理体系。市适时调整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各市(县)区成立本级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本地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镇(街道)建立健全精神病防治康复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社区居(村)委会和千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建立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各级政府要把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责任。市精神病防治康复领导小组按年度对各市(县)区下达年度目标任务书,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兑现奖惩措施。
  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卫生部门要将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要对精神卫生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规范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准入管理,规范心理治疗与咨询服务、负责对肇事肇祸和危及社会安定的社会精神病人进行特殊的治疗和教育。做好“三无”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计划部门要将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以满足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要;宣传部门要鼓励新闻单位开展公益性、群众性的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活动,积极发挥新闻单位在社会动员、传播知识等方面的优势作用,倡导体质健康、心理健全
  的生活方式;教育部门要结合开展学生素质教育,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劳动保障部门在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时,要妥善解决好参保的重点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问题,促进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平等就业;民政部门负责社会上无法定抚养人和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三无”精神病人以及特困精神病人的收治、减免经费的审批工作。根据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的实际情况,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患有重点精神疾病有家无业且支付精神疾病基本医疗费用有困难的患者实行救助的政策;公安部门要重
  点掌握辖区内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基本情况,落实日常管控措施,依法做好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收治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政府职责和工作需要,安排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经费,逐步增加投入;各级残联组织要协调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尽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组织管理体系和以医疗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体系,协调制定社区精神疾病康复工作计划,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努力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服务,促进康复工作质量的提高,成为精神疾病患者重返社会的有力支持者和推动者;基层残联组织应定期组织开展精神疾病康复教育和咨询服务,维护精神残疾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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