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2003-2010年无锡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3]10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卫生局等11个部门联合制订的《2003—2010年无锡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2003—2010年无锡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力争至2010年提前实现全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依据省卫生厅、民政厅、公安厅、省残联《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五”实施方案》和《江苏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05年)》,及第三次全国和省残疾人康复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
精神病患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世界上前十种致残的主要疾病中有五种与精神疾病有关。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我省的精神疾病患病率已由80年代的10‰上升至90年代的14‰,患病总数约100万人。我市目前的精神病患病率与全省相近,患病总数4万多人。
“九五”期间,根据国家、省和市精神病防治康复配套实施方案,市卫生局、民政局、公安局和残联共同在无锡市区和原锡山市开展了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调查建档的6503名精神病患者进行了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92.5%,显好率达65.2%,社会参与率达57.8%,肇事率下降到3.09‰以下,救济贫困精神病患者2096人。
当前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社会上还存在较严重的偏见;二是精神病防治康复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社区综合防治相对滞后;三是社会保障措施不够完善,一些精神疾病患者难以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四是精神病防治康复服务体系还不完善,综合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五是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经费不足。
二、任务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无锡市区在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水平,精神病患者监护率达95%以上,显好率达65%以上,社会参与率达58%以上,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收治率达100%,肇事率下降到2‰以下。江阴市、宜兴市在“十五”期间精神病患者监护率达90%以上,显好率达60%以上,社会参与率达50%以上,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收治率达100%,肇事率控制在5‰以下;至2010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率达95%以上,显好率达65%以上,社会参与率达55%以上,肇事率下降到2‰以下。遏制精神疾病患病率上升趋势。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的知晓率达到30%以上,在校学生的知晓率达到45%以上。建立精神病防治康复基本信息网络和全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