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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专网开通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
办公业务资源专网开通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3]1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专网是我市实行电子政务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对专网各节点单位人员的培训工作也已结束。为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步伐,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将于2004年1月1日启动并试运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印发《太原市政府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太原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专网系统使用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专网正式启用后,各类文件信息、会议通知的下发,请示报告、值班安排和信息报送等将全部在网上进行传输,上报的纸质文件将不再接收(试运行期间除外)。带密级的公文,仍以纸质方式通过机要通信渠道报送、下发。
  二、暂不具备电子公文传输条件的部门要尽快完成传输系统的安装、微机配备等有关准备工作。在此期间,暂按原渠道报送纸质公文。电子公文传输出现网络或系统故障,要及时与市政府办公自动化技术中心联系。
  三、各单位在电子公文传输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太原市政府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好电子印章,确保传输安全通畅;凡不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要尽快予以纠正。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专网启动使用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网上办公的顺利实施。同时,要按照《太原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专网系统使用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好网上电子数据的更新完善工作。
  五、对各单位办公业务资源专网的使用和管理,市政府办公厅将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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