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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苏州市200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11.办公家具(指批量在5万元以上办公会议桌椅、电脑桌椅、档案柜等)。
  12.工程及装饰材料(指批量在5万元以上的木材、钢材、水泥、铝合金、塑钢门窗、外墙涂料、石材、地砖、地板)。
  13.园林机械设施(单价5000元以上)。
  14.体育设备。
  (二)工程类:
  1.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装饰工程和绿化工程;
  2.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的土建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三)服务类:
  1.公务车辆定点加油;
  2.公务车辆定点保险;
  3.公务车辆定点维修;
  4.公务用纸(包括打印纸、复印纸、传真纸、油印纸等) 定点供应;
  5.会议及接待。
  二、说明:
  (一)政府采购目录中的医疗设备、药品、教学仪器设备、校服、练习本分别委托卫生分中心、教育分中心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要求和专项实施办法实行采购;工程类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要求、程序管理,招标可委托市建筑招标机构办理。
  (二)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钢材由沙钢集团、永钢集团定点供应,会议及接待按市委办、市府办张委办(2001)17号文件执行。
  (三)凡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都要严格按照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张政发( 2001)28 号文件执行。

常熟市200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略)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类项目:单项或同批预算金额为10万元。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货物类:单项或同批预算金额为50万元。
  服务类:全部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定期限的供应商。

太仓市200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序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类项目:采购人单项或同批预算金额为10万元。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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