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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盛发菜果批发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盛发菜果批发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3]193号 2003年11月7日)


沈阳盛发菜果批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沈阳盛发菜果批发有限公司申请管理服务费报告》收悉。经对你公司经营成本审核,同时参照同类市场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对进场卖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按交易额的5%收取,下浮不限。
  二、对进场买方车辆收取管理服务费。5吨以上(含5吨)的进场机动车辆每台次收费5.00元,5吨以下的进场机动车辆每台次收费2.00元,人力三轮车每台次收费0.50元。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和进场车辆管理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保安、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和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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