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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
(成府发[2003]50号 2003年11月25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对我市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这一规划已不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急需进行修编。目前,我市已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城市之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通知》(国土资发[2003]22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搞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西部率先实现现代化的跨越式发展目标,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全力推进工业化进程,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推动全市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原则:科学合理地依法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有效保护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贯彻节约与开发并举、以节约为主的方针,提高土地利用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规划基期和规划目标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2002年为基期,2010年为近期,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为便于与政府任期目标挂钩,增加2007年目标值。
  规划目标:保护农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全市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2010年至2020年我市社会经济生态建设总目标,确定我市各规划期的各类用地目标,包括:
  (一)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二)建设占用耕地面积;
  (三)建设用地总量;
  (四)中心城市用地规模;
  (五)中等城市及县城用地规模;
  (六)交通用地规模;
  (七)水利设施用地规模;
  (八)土地开发整理面积,其中新增耕地面积。
  三、主要任务
  (一)总结和评价上一轮规划。认真总结上一轮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全面评价规划实施成效,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入其原因,分析建设用地增加与区域GDP增加的关系,分析土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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