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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苏州市建设国际新兴科技城市十大工程的通知[失效]

  大力发展科技中介骨干机构,重点在技术转移和技术产权交易方面取得突破,形成以信息化手段为平台的技术转移服务网络。改进技术市场的组织形式和交易方式,努力形成信息传递快捷、交易安全可靠、商务成本较低、运作规范高效的市场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扩大技术贸易总量。认真办好技术产权交易所,发挥其在技术转让、科技企业融资服务和技术股份化中的主导作用,完善评估作价、股权托管登记等运作程序,提供交易、转让、变更登记等配套服务,为技术与专利等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参与分配创造条件,成为技术与资本流通配置的重要平台,力争使我市的技术市场成为全省人气最旺、交易额最大的技术市场。
  发挥 APEC 技术转移中心的重要作用,促进苏州和 APEC 成员之间的科技合作与技术流动,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提高中介服务水平。支持科技型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直接融资,引进境内外风险投资机构,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创业投资机构。培育和发展科技中介行业协会,在政府指导下,制订实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行业行为规范、行业服务标准、从业人员守则。大力推动行业交流,加强核心业务和特色业务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
  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围绕加快培养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高层次科技和管理人才,大力发展包括研究生教育在内的高等教育;积极推动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技师队伍,努力营造有利于拔尖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到 2005 年,每万人中专业技术人员达到 1000 人以上,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 15% ,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
  加快建设研究生城和国际教育园区。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整合市区职业教育资源,推进本地教育资源与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的融合,高标准建设以研究生教育为主的高等教育基地和具有国际水准的高等职业教育及技术培训基地,大力培养高级创新型人才和面向苏州经济建设第一线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研究生城和国际教育园区建成后,进驻院校 25 所以上,形成超过 9 万学生的办学规模。积极引导入驻大学以苏州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为主要研究对象,支持企业与入驻高校在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合作。积极支持高校与高新技术企业在合作办学、委托代培、定向培训以及共建实习基地等方面的探索,提升教育质量,满足企业对高级技术人才的需求,更好地为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九、公众科学素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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