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种知识产权冒充行为,及时处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的知识产权关系,公正合理地解决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对国外投资者、合作者提供有效保护。
六、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以增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为重点,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规模型企业、成长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吸引国(境)内外研发机构落户苏州。到 2005 年,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 20 家,重点实验室达到 20 家,企业技术中心达到 100 家,博士后工作站和流动工作站达到 25 个,引进国(境)内外研发机构达到 50 家。
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为依托,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结合苏州实际,集成国家、省、市科技资源,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软件、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丝绸纺织等领域形成重点突破;建设好数码激光图像、基因药物、净化工程、丝绸、氟化工新材料、光电缆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抓紧组建工业控制、特种钢材及制品、纺织新材料、木材深加工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着重推动行业科研攻关和工程化研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在电子信息、智能控制、精密机械、精细化工、中药新型制剂、合成和复合材料、汽车及零部件、家用电器等领域,建设 100 家产学研紧密合作的企业技术中心。
充分发挥在苏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在微电子、新材料、通信、激光、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环境工程、有机化学等领域,新建、扩建 20 家重点实验室。高标准建设集成电路设计、动物实验、新药开发成果转化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广大企业、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提供配套完善的现代化研发条件。
大力吸引国(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特别是世界 500 强企业前来创办或共建研发机构,并在苏州生根发展。鼓励和支持本地企业与各类研发机构开展科技合作,做到自主开发与联合开发、科技创新与引进吸收相结合,努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七、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适应科技发展需要,在科技信息、技术转移、技术产权交易、科技评估、咨询认证等方面,重点扶持建设生产力促进中心、 APEC 技术转移中心、技术产权交易所等10家骨干科技中介机构,到 2005 年,全市各类科技中介机构超过 1000 家,形成以骨干中介机构为框架,功能健全、特色鲜明、高效规范、服务精良、与国际接轨的区域科技中介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