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村中学东侧、郑新公路两侧基本农田11.7640公顷、一般农田2.4860公顷。
(二)将以下地块调整为基本农田:
1.仲寨村北侧、仲寨水库西侧22.6821公顷一般农田;
2.小樊庄北侧、前洼王村西侧13.3048公顷一般农田;
3.文士湾村东侧、冯家岭村北侧5.7771公顷一般农田。
(三)将以下地块调整为一般农田:
1.黄水河东侧、香坊沟村北侧原规划建设用地41.7645公顷;
2.前洼王村冯家岭南侧原规划建设用地2.4855公顷。
五、梨河镇
(一)将以下地块调整为建设用地区:
1.107国道西侧2.0000公顷基本农田;
2.七里闫村西北侧11.0000公顷基本农田;
3.七里堂村西侧2.0000公顷基本农田;
4.梨河村北侧2.0000公顷基本农田;
5.胡张村东侧2.0000公顷基本农田;
6.滹沱村北侧1.0000公顷基本农田;
7.滹沱村南侧0.4000公顷基本农田;
8.刘吉安楼村东北侧2.0000公顷基本农田;
9.镇区北侧、大朱庄村南侧4.6000公顷基本农田。
(二)将以下地块调整为基本农田:
1.黄甫蔡村东南侧4.0000公顷一般农田;
2.学田村东侧9.0000公顷一般农田;
3.老观李村北侧4.0000公顷一般农田;
4.乔楼村南侧10.0000公顷一般农田。
(三)将以下地块调整为一般农田:
1.大高庄村北侧原规划建设用地3.0000公顷;
2.郜湾村南侧原规划建设用地2.0000公顷;
3.三里岗村南侧、郜庄村北侧原规划建设用地22.0000公顷。
六、千户寨乡
(一)将以下地块调整为建设用地区:
1.青岗庙水库西侧4.1528公顷一般农田;
2.村西侧3.8347公顷一般农田;
3.村公路北侧0.4525公顷一般农田;
4.村公路南侧2.5063公顷一般农田;
5.村公路南侧1.5595公顷一般农田。
(二)将驮窑村西南原规划建设用地12.5058公顷调整为一般农田。
七、城关乡
(一)将新郑市电厂南侧、杨庄村东侧27.0000公顷一般农田调整为建设用地区。指标由市中心规模调入。
八、薛店镇
(一)将以下地块调整为建设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