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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老龄事业发展三年规划》的通知

  5、积极组织开展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社区文体活动,充分发挥老年文艺、体育协会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老年文体活动,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市性的老年文艺汇演和体育运动会。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村委会,要建立老年文化室和健身房,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场所。
  6、重视老年教育,办好老年学校。积极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教育活动,帮助老年人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城市,要通过举办各种讲座、学习班、报告会,就近就地开展多种形式、生动活泼的老年思想教育活动,帮助老年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农村,要积极组织引导老年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农业技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
  各级政府要合理安排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地办好老年教育。将市老年大学办成示范性老年大学。县(市)区要依托党校等教学园地,创造条件,争取“十五”期末每个县(市)区都有一所老年学校;有条件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农村乡镇也应建立老年学校。
  7、重视老年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根据社会需要和自愿量力的原则,创造条件,充分发挥老年人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在城镇,要重视老年人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引导老年人力所能及地从事教育、科研、咨询,以及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社区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在农村,要鼓励健康老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要注意发挥老年人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8、认真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和条例,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处理和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逐步建立较为完整的老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市和县(市)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机构要设立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岗,社区要设立法律服务网点,保证老年人能够就地、就近、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对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老年人,可给予缓交、减交或免交的优待。
  广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的宣传,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制观念。帮助老年人学法、懂法、守法、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和协调各部门依法行政,积极配合和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有关部门要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四、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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