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最高贷款额度和规定的贷款成数。
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外还需要贷款的,可以申请部分商业性贷款。
第十条 贷款最长期限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第十一条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利率执行。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息的,利率按合同利率执行。借款人超过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收罚息。
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第五章 贷款偿还
第十二条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 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可从以下两种还本付息方式中任选其一: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
还款月数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每月偿还贷款本息额=────────────────────
还款月数
(1+月利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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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额本金还款法
贷款本金
每月偿还贷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贷款期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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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借款人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要征得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提前部分还款时,每次的还款额不得低于规定数额。所涉及的保险费、担保费余下部分可在贷款全部清偿后返还。
第十五条 借款人须在代办银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并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储超过本期还款额的存款。代办银行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在借款人每期偿还贷款本息或支付逾期罚息等有关费用时及时扣款。
第六章 贷款抵押
第十六条 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房屋作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须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