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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了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冬春季节消防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西安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此方案并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尽快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迅速开展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2003年11月10日

西安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冬季即将来临,人民群众从事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加之冬春季节风干物燥,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是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为了有效预防火灾,特别是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陈宝根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毋晖、市公安局副局长马中林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商贸委、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会、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及市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电话7210110转349、343),市公安局副局长马中林同志兼任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张双文、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富忠、政委傅春贤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收集整理工作情况,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抽调。
  各区县政府、各行业部门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
  二、任务分工和工作重点
  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辖区、本系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冬春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督促、指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居民社区消除火灾隐患,大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市政府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119”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抽查和督查,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掌握全市工作进度,收集整理工作情况,协调指导全市冬春防火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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