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构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屏障,现就加强我市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对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
1.提高对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从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卫生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和管理、加强疾病预防与控制、加强卫生执法监督和加强农村卫生建设上来,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2.强化对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加强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关心和支持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区市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一把手”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督促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加强对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的指导,计划、财政、人事、农业和政务督查等部门也要把加强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作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给予密切配合和指导。
二、逐步理顺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管理体制
3.对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平战结合、着眼长效”的原则,理顺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当地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实行直接管理;各区市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崂山、城阳、黄岛三区和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五市实行区(市)—街道(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垂直管理体制。
4.合理划分市、区(市)两级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能。市级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强化宏观调控、组织协调、政策调研和重大卫生问题处理的职能,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疾病监控和卫生监督,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全市性的专项整治。区市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担负起常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并做好本地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市级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区市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区市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运转协调的运行机制。
5.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市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资源。要积极整合现有社会卫生资源,建立实验室以及检验、检测设备等资源共享机制,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当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直接组织、协调、调度指挥全市各级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应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