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建全市企业联合征信体系
率先建设企业信贷信用评价系统。委托人民银行牵头,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和有关部门配合,尽快建成“淮南市企业信贷信用发布查询系统”。2003年12月份启动系统建设,抓紧做好调查研究、资料归集、评价指标体系设置、查询软件开发和网络建设等项工作。2004年3月份开始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
抓紧组建面向全社会的企业联合征信机构。由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采取企业化运作的方式,利用电子政务信息网络平台,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企业信用数据资源,积极启动全市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建设,2004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开发布信用信息,提供企业信用咨询和查询服务。企业联合征信体系建设,要充分利用有关部门、单位信用管理网络资源,实现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防止重复建设,降低投资和运行成本。第一步先采集整合国税、地税、金融机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等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第二步再将外经贸、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和单位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纳入。企业联合征信机构建立后,要充分运用市场手段运作,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交换可实行无偿制,面向社会的信用信息服务要适当收取费用。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个人征信运作模式和政策法规的研究,以信贷信用为重点,探索建立消费者个人资信征集、查询制度,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征信体系。
加强对联合征信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证。市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对信用资料的收集、公开、利用、管理进行明确界定,保证信用信息采集、调查、评级、服务、使用的合法和规范,明确信用行为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六、强化领导,大力推进社会信用建设
市政府成立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信用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制定全市信用建设实施方案和信用管理政策法规,组织协调、指导社会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计划委。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为做好社会信用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我市信用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明确自身职责,发挥各自职能,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同时,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自身信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04年2月底前报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