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
(淮府[2003]108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
行政许可法)已于2003年8月27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和省政府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高度重视,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全国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会议。省政府下发了《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皖政[2003]85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全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会议。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做好
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
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行政许可法是继
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其所确立的行政许可设定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行政许可统一办理制度、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制度、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制度等等,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规范和重大改革,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和推进依法行政,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各级行政机关都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对
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狠抓落实。要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认真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学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宣传工具,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广泛深入宣传
行政许可法基本知识和重要意义,让人民群众了解熟悉这部法律。要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重点抓好
行政许可法的培训工作,使每一位从事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都能熟悉
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准确把握其法律内涵和精神实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切实承担起学习、宣传、培训的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