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行关于徐州市
推进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3]1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徐州市推进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徐州市推进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信用村”、“信用镇”活动的深入开展,完成全市推进创建信用村镇工作现场会提出的目标,优化我市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根据《江苏省创建信用村镇活动意见》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意义
农村地区的信用活动是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开展创建“信用村”、“信用镇”活动,是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推进创安工作向乡镇村延伸、向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有效载体。 通过开展创建“信用村”、“信用镇”活动,有利于在农村地区倡导“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促进农村信用文化及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制止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改善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有利于农村各类经济主体及时、方便、有效地获得贷款,扩大生产经营,不断增加收入,实现致富目标;有利于农村金融机构增强经营和服务意识,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三农”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总体要求及目标
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推进创建信用村镇为契机,加大信贷投入,加快诚信建设,加强金融监管,推进创建金融安全区活动向乡镇、村延伸;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努力构建农村社会信用体系,确保辖内信用观念明显增强,社会信用根本改善,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健全、信贷资产质量明显提高,农村各类经济主体贷款难问题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农村金融运行环境大为改观,无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金融“三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总体目标:2003年末,“信用镇”、“信用村”数量不低于全市镇、村总量的20%;2004年末,“信用镇”、“信用村”数量力争达到全市镇、村总量的50%;2005年末,“信用镇”、“信用村”数量力争达到全市镇、村总量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