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议事制度》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3]1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议事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十二月二日
郑州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议事制度
一、工作职责
郑州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贯彻落实;
(二)统一协调各部门、各县(市)区再就业工作;
(三)研究分析再就业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督促实施;
(四)督促、检查和考核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政策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五)指导、推动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
二、议事制度
领导小组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确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一)会议主要议题包括:
1.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