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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一步治理整顿
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政办发[2003]218号)


  最近,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先后发文,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做好治理整顿检查验收工作。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为此发出了《关于做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3]42号),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检查验收工作作出了部署。根据省政府通知要求,市政府将在11月中旬对各区县、各开发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开展检查验收。现将我市《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根据市政府关于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工作部署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抓紧做好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确保完成治理整顿各项任务。要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方案中确定的验收标准,逐项对照,于2003年11月25日前向市政府提交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报告,同时抄送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3年11月11日

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重大决策,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3]42号)和市政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验收要求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务实、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治理整顿工作不走过场。
  (一)检查验收重点是看治理整顿是否取得实效。要通过这次治理整顿,使违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得到清理和规范,使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普遍推行和落实,使非法占用和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得到依法查处,使土地市场秩序和土地执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检查验收工作先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按照本方案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并接受省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抽查验收。
  (三)检查验收要从严掌握,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对验收不达标的,要采取得力措施,限期改正。在整改期间,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暂停受理当地建设用地报件、暂停下达建设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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