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规划
(大政发[2003]9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你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温家宝总理在关于开展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的报告上批示:诚信建设覆盖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涉及法律、道德、信息、制度、管理和服务等各个方面,是一个综合的体系。需要从重点行业、重点机构和企业的信用建设入手,逐步推广;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密切协作;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规。任何一个部门不能包打天下,这项工作由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做好协调工作。为落实十六大精神和温家宝总理的指示,今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确定,要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根据全国整规办统一确定的工作原则和辽宁省整规办的工作部署,结合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
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社会机制,它通过对守信行为的褒扬,对失信行为的社会联防和适当惩戒,有效维护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社会信用包括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和公共信用(主要指政府行政和司法的公信力)等内容。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需要综合抓好信用道德文化、信用法律环境、市场培育和中介服务、政府监管及行业自律、技术支撑体系等多个环节,全面考虑制度安排、组织形式、运作方式、技术手段及规划、法规、标准、工作进程等许多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将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善市场经济秩序,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优化投资和贸易软环境,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扩大信用经济规模,从而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根本目标,以培育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为重点,发挥政府的示范和推动作用。坚持总体设计、统筹协调、以点带面、分步推进的方针,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坚持宣传教育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的方法,坚持统一标准、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手段,推动全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