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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执法检查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执法检查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3]192号 2003年11月26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执法检查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03]156号),加强我市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确保生态安全,现就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执法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领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乔亮生(副市长)
  副组长:
  冀克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丽明(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
  吴林林(市林业局局长)
  王新明(市农业局局长)
  张 波(市园林局局长)
  田永才(市水务局局长)
  李文学(市卫生局局长)
  戈新文(市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戈新文(兼)。
  二、检查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种畜禽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城市绿化条例》、《动物园管理规定》等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具体包括执法机构、日常执法机制和方式、年度执法检查情况、典型违法案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
  (二)近年来生物物种资源官方渠道中生物物种资源交换清单、次数、事件、实例及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交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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