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普及初级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各级红十字会要广泛深入开展卫生救护知识的普及和防病知识教育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容易发生意外伤害的公安、工业、交通、建筑、电力、体育、旅游、学校等行业和单位进行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2008年前使全市每100名市民中要有1名救护员,具有自救互助能力人数比例达到国内先进城市水平。
各级红十字会要紧紧围绕全市应对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长效机制建设内容,以满足市民的社会需求,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目标,开展疾病预防、灾难救护、家庭安全、居家护理等知识的培训,增强市民自我预防保健意识,掌握疾病预防知识,提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四)以服务奥运为切入点,大力加强红十字志愿救护员队伍建设。市红十字会要抓住红十字会、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与国际奥委会签定长期合作协议的机遇,以服务奥运为切入点,大力加强红十字志愿救护员队伍建设,主动参与奥帆赛服务工作。市红十字会、市奥帆委要密切配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全面推进奥帆赛红十字志愿服务培训工作,对奥帆赛志愿服务人员,进行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其达到初(中)级急救员水平。
(五)深入开展社区红十字会服务工作。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通知》(红赈字(2002)100号)精神,将红十字会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规划,给予资金支持;各级红十字会、民政、卫生、文明办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要以社区为依托,以广大会员和志愿者为服务主体,以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为服务对象,在社区广泛开展社会服务、防病知识宣传、救护培训、募捐救助和形式多样的送温暖献爱心等人道主义工作。深入开展“红十字关爱进社区”和创建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市区活动。
(六)广泛开展红十字进农村活动。要进一步健全镇、村两级红十字会组织,壮大农村红十字会队伍,紧密结合农村三个文明建设,把红十字会工作纳入文明乡镇、文明村庄建设中,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多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积极宣传社会公德和人道主义精神,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开展救灾救助工作,使红十字会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社会各界帮助农村弱势群体以及农民群众自救互救的桥梁和纽带。各级红十字组织要发挥政府人道主义工作助手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募捐救助活动,为政府分忧,为贫困农民解难,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建立红十字会特困农民医疗救助基金,对实行农村大病统筹保障补助后,仍无力支付自负医疗费用部分的特困参保户给予适当补助,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把红十字会工作真正做到农村群众中去。
(七)认真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的通知》(红事字(2002)9号)精神,深入开展红十字进校园活动。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局要积极配合,加强对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继续开展评选、表彰“红十字学校”和“红十字好少年”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青岛市红十字学校标准》要求,将
《红十字会法》纳入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把红十字会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日程,结合素质教育、道德教育和卫生健康、救护知识教育等,弘扬红十字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做到工作制度化、知识化、趣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