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质量。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两基”巩固提高规划。要落实好县乡政府、村民委员会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抓义务教育完成率的责任,确保农村小学和初中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防止辍学;保证进城务工的农民子女平等地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到2007年,视力、听力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要提高到85%以上;农村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2%以下。一要以调整学校布局为重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作为中小学布点调整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抓实抓好。为防止辍学,边远山区可适当保留教学点。各级政府必须从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公正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要以农村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为重点,切实抓好薄弱学校建设。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整合资源,筹措经费,大力提高薄弱学校的校舍、师资和装备建设水平,努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条件。加强学校管理和教学研究,推进素质教育,建立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评估检查,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两基”评估复查制度,对复查不合格的县,要亮黄牌,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复查合格的县,给予表彰奖励。
6、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育。加快办学体制改革,提倡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义务教育,努力形成农村非义务教育的多元投入格局和多种办学模式。通过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改造薄弱学校、创办特色学校,以及联合、兼并、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扩大高中阶段学校和幼儿园的办学规模。学前教育机构由教育部门负责审批。到2007年,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习的比例达到80%以上,70%以上的学龄前儿童能接受学前三年教育。
三、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深化农村教育改革
7、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在实现国家规定基础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紧密联系农村实际,认真开好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农村初中和普通高中要在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内容,使学生掌握一至两门实用技术,鼓励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逐步扩大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接受“绿色证书”教育的范围。市、县政府要根据农村学校课程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各类农业示范基地、科技推广基地的作用,聘用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指导和支持农村学校开展劳动实践、科技推广和勤工俭学活动。县乡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民自治组织,为学校劳动实践和勤工俭学划拨必要的土地。
8、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农村职业学校要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变化、特别是就业市场的变化趋势,调整专业设置,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坚持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相结合,加强创新、创业和就业能力的培养。要实行灵活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方便学生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城乡分段和职前职后分段完成学业。到2007年,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取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要达到70%以上。要积极推进农村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和吸引外资举办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和投资渠道多元化。大力推广多样、灵活、开放的办学模式,重点建设一批有就业竞争力的骨干学校和培训机构。建立陕西省职业教育就业信息网,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