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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与建设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加快普通
高中教育发展与建设意见的通知
(市政发[2003]140号)


  西安市教育局制定的《西安市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与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十二月三日

西安市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与建设的意见


  为确保我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如期完成,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发展,实现教育环境西部最佳的目标,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西安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意见》和《西安市普通高级中学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精神,提出西安市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与建设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走改革创新道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高中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工作方针:坚持深化改革,大胆创新,整合现有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重点拓展优质教育资源,努力缩小校际差距,建立合理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普及与提高、规模与效益、速度与目标的统一,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坚持以改革和创新促发展,完善管理体制,以政府办学为主,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促进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坚持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促进普通高中教育跨越式发展;坚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教,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积极进取,合理规划高中教育发展
  (三)按照基础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办学,以县为主”的体制,坚持积极进取,因地制宜,分区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区县为单位,统筹地域内高中教育资源,合理规划普通高中发展。城市社区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要在城市整体规划指导下,合理安排好教育用地,科学地做好学校的布局规划。各区县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本着有利于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不同类型教育管理的原则,实事求是,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完全中学高、初中分离,优化普通高中和初中的资源配置。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根据学生居住和生源情况,结合当地区域发展规划,合理、科学地布局高中学校,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学校总体建设和每一个单体建筑物的建设,确保校点布局和投资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按照充分发挥规模效益的原则,结合校舍容量和教育教学要求,确定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发展规模。本着跨越式发展的理念,加快普通高中发展和建设的速度,着力办好规划定点的学校,重点扩大优质高中规模。在办好公办高中同时,稳步推进企办普通高中的改革工作,积极支持民办普通高中发展,形成政府办学、企事业办学、社会力量办学等多种体制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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