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指导街道、社区组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组织对聘用的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落实绩效挂钩措施。
5.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向街道和社区移交工作,协调企业与街道、社区退休人员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6.按政策规定支付死亡退休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
7.定期开展退休人员和供养直系亲属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定工作。
8.负责异地安置企业退休人员的档案保管和其它社会管理服务。
9.市政府授权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协助市退管中心指导街道、社区居委会组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
2.与市退管中心共同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宣传和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3.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的工作。
4.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其他事项。
(三)街道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工作职责
1.负责在辖区内社区成立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室,制定其工作职责并组织实施。
2.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3.负责向社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室移交档案卡。
4.建立退休人员基础台账,向市退管中心提供辖区内和跨辖区的退休人员变动信息,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的申报审批,办理申请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手续。
5.对鳏寡、特困、重病、高龄、残疾等退休人员实行重点扶助,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社会救济、社会互助、最低生活保障。
6.指导社区服务机构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和生活服务。
7.负责保管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和其他有关资料。
8.其他劳动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四)社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室工作职责
1.根据档案卡与退休人员进行见面登记,采集家庭状况等信息,建立基础台账,做好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2.掌握企业退休人员生存和流动状况,开展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向街道退管服务机构统计上报人员、待遇等增减变动信息。
3.做好退休人员生活事务帮扶工作。
4.指导退休人员成立自管组织,解答咨询社会保障待遇方面的政策,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化健身娱乐活动。
5.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经常开展组织活动,加强企业退休人员政治思想工作。
6.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