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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推行防伪税控网络版、一般纳税人申报办法及深化“一窗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行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办法后,必须对现行的电子申报系统进行升级,新升级的电子申报系统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规范》要求,在防伪税控网络版安装运行以后,做到以下几点:
  (一)审核纳税人本次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和所有附表的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
  (二)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的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税额与税务机关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中当期的报税数据信息核对(等于)。
  (三) 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税额栏数据与税务机关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中的本期认证相符发票数据信息核对(小于或等于)。
  (四) 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7%扣除率”的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金额、税额与纳税人采集的运输发票电子信息进行核对(等于)。
  通过以上审核,可实现申报数据与报税数据、认证数据、运费发票电子信息的自动比对,符合总局“一窗式”管理的要求。
  在网络版推行以前,“一窗式”管理暂按以下方式实现:各基层局于每月1日将上月认证数据上传市局,同时在纳税申报期内每日将报税数据上传市局。纳税人应先抄报税后纳税申报(在抄报税后的次日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申报时全面实现“一窗式”管理电子信息的比对。
  五、加强培训、宣传
  (一)内部培训:为保证推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局决定采取市局和基层局两级培训的方式进行,首先由市局培训师资,然后各基层局内部再进行培训。市局定于2003年12月15日-2003年12月27日对全市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共计举行五期,培训内容包括防伪税控网络版和一般纳税人申报办法及申报软件。参加人员包括企业发行、发票发售、报税、认证系统操作人员,税政法规科、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管理科相关人员。其中防伪税控网络版培训约为150人,一般纳税人申报办法约为110人,鉴于人员相对较多,培训时间较长,且培训期间不能影响办税服务厅正常工作,拟对防伪税控网络版采取分期培训的办法,对一般纳税人申报办法的培训采取按局培训的办法,各基层局在确定培训人员时应合理调配,保证办税服务厅工作的正常运行。各基层局在市局培训结束后,要组织对所有管理员进行新的申报办法的培训,确保新的申报办法顺利推行。
  (二)外部培训:推行新的纳税申报办法后,各基层局要组织对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培训,特别是启用了许多新的报表,应对纳税人讲解清楚。同时,各基层局应要求电子申报服务单位积极配合,切实做好对纳税人电子申报升级软件的培训,使纳税人能够正确和熟练操作。胶州国税局对纳税人的培训工作应于年底前结束,其他基层局的培训工作应于春节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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