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力对市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予以重点支持。认真执行
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逐年增加公共财政对文化发展的投入,增加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1—2百分点,并建立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区县也要加大对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和对文化事业发展的投入。财政投入要调整结构,完善投入方式,实行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相结合,日常项目拨款与项目资助相结合,增强导向作用,提高投资效益。
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将社会力量办文化纳入文化发展总体规划,努力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元化文化投入机制。在国家文化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全方位放开文化市场,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和外资,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兴办文化企业。进一步降低从业门槛,放开从业限制,简化办事程序,扶持各类文化企业发展。制定产业政策,积极引导金融信贷资金向文化产业倾斜。制订相关政策和办法,鼓励社会力量捐赠和资助公益性文化事业。积极探索文化企业自我积累、滚动发展的有效机制。
14、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
按照建设文化大市的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调整文化产业资产存量结构,加大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增强文化资源的创新活力,促进文化产业升级。制定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进一步落实好文化事业建设费征缴、税费减免、财政资助等政策。
1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建设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文化建设管理队伍、科教队伍、哲学社会科学队伍、文化创作队伍、体育人才、广播影视队伍、文化产业经营队伍。制定文化人才建设规划,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人才队伍知识结构。实施“文化名人”工程,建立高层人才库,加大高层次人才培训力度。加强优秀人才引进,制定优惠政策,探索柔性引进机制,吸引国内外文化名人和优秀文化经营人才来淄创业。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对有突出贡献的文化艺术创作、产业经营管理和工程人员予以重奖,允许和鼓励文艺人才和管理人才以其特长和管理参与企业分配。加强文化艺术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端正创作思想和工作方向,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实践,深入生活,多出精品力作。
16、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文化市场管理
加强文化法制建设。根据文化事业发展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把文化发展的重大决策与立法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的地方性文化法规规章。依据世贸组织的基本法则和有关条款,按照国际惯例和参与全球化竞争的要求,制定我市加快民族文化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修订查禁有害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规范网络信息传播、服务的规定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