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03-2010年淄博市建设文化大市规划纲要》的通知
(淄发[2003]39号)
各区县委、人民政府,高新区工委、管委会,齐鲁化工区工委、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市直各部门、单位,军分区:
现将《2003—2010年淄博市建设文化大市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2003-2010年淄博市建设文化大市规划纲要
建设文化大市,是市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重要发展目标,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一项宏大系统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大战略举措。为加快文化大市建设步伐,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所指的文化,是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的文化,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教育文化建设两个部分,涵盖教育、科技、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社会文化、体育、旅游、地方史志等领域。鉴于教育、科技、旅游等已制定专门规划,本《纲要》只作原则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四有”公民和提高文化生产力为目标,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市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扩大文化对外开放,加强科技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文化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文化生活质量,切实增强城市的文化力、创造力和综合竞争力。
2、基本原则
——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确保党对文化的领导,确保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
——坚持以发展为主题。把加快发展作为文化建设的第一要务,在党的文化政策指导下,冲破一切限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动一切社会力量,大力发展文化生产力,实现文化与经济、政治协调发展。把文化建设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的先导和龙头,加快发展文化基础设施,注重城市建设、企业发展和市民生活的文化内涵,塑造城市人文精神,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按照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全方位放开文化市场,整合文化资源,形成多元化投入、多形式运作、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新型文化格局。
——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市场。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坚持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在坚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大力推进文化产品、文化传播的商品化、市场化。遵循市场机制,通过商品交换,创作文化精品,扩大文化消费,提高群众文化水平。实现占有文化市场与占领文化阵地的一致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