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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锡政发[2003]33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文件),加速推进“绿色无锡”建设,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的奋斗目标,营造环境,致富农民,加快生态建设步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划目标
  目前我市行政区域面积为4788平方公里(折合面积约700万亩),现有森林面积680平方公里(102万亩),森林覆盖率为14.6%。市区陆地面积1302平方公里(约195万亩),森林面积191平方公里(约28.7万亩),森林覆盖率14.7%。根据《无锡市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和示范区行动纲要》(锡委发[2003]34号)的要求,到200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0%,需新增林地38万亩;市区森林覆盖率接近20%,需新增林地10万亩。至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至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二、总体布局
  从无锡地型地貌、气候特点、道路水系结构和产业结构特点出发,坚持生态优先,兼顾效益原则,以高等级公路、五级以上航道防护林(绿色通道)为框架,以市际生态绿带为屏障,以大型生态片林,城郊块状绿地为腹地,形成“二环二带,二纵四横,十路十河”贯通全市、包围主城区的城市森林生态网络。努力建设乔木、灌木、草本植物合理配置,林木树种丰富多彩,具有高度自适性和生物多样性的林业生态系统,基本形成“城在林中,林在城中,居在绿中”的现代化大城市生态环境。二环:即环太湖生态防护林,环城绿带。二带:即苏锡、锡常生态绿带。二纵:即鸿声——吼山——夹斗山宽幅生态林区,藕塘——石塘湾——前洲宽幅生态林区。四横:即规划中的六个城镇组团之间东西向大型绿色开放空间。十路:即沪宁高速公路等十条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主干道的防护林。十河:即京杭大运河等十条五级以上航道的生态防护林。
  三、政策措施
  (一)切实保证造林绿化用地依据无锡市总体规划,造林绿化用地以绿线划定,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各市(县)、区政府及其规划部门要按无锡市总体规划要求搞好对接和落实,小规划服从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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