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石忠信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王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姜明和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世华担任;成员为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人事局、市编办、市体改办、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办、市地税局、市监察局、市农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卫生局、市经贸委、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建委、市工商局和市总工会等部门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世华兼任,副主任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新华、市人事局局长贺晔、市体改办主任孙长雄、市编办主任梁三基、市财政局局长席长青担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产权制度改革组、机构改革组、人事制度改革组、财政供给体制改革组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组,分别设在相应的工作部门,组长由该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各地区和市直各部门也要成立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责任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是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和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全市事业单位改革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全力实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必须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全力实施。要充分准备,先易后难,分行业、分内容、分期分批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共同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三)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市人事局和市编办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改革的综合协调工作,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由市体改办牵头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制定和业务指导以及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市编办牵头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以及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施工作;市人事局牵头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分配制度等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制定以及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分配制度等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全市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体制改革政策制定以及市直及所属财政供给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实施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政策制定和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实施工作;市经贸委负责专业经济部门撤销后所属事业单位调整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建委、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负责本行业事业单位结构优化、布局调整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推进指导工作;市工商局、市地税局负责制定安置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兴办新产业以及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兴办经济实体、服务实体的优惠政策;市监察局和市审计局负责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