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贯彻意见

  (3)弥补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4)被弥补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4、主管国税机关在纳税人年度申报后应加强对纳税人的亏损额以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后续管理,凡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企业,由税收评估科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的必评对象;凡当年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由稽核管理科组织日常检查(调查)。
  四、对下列取消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和税前扣除项目开展日常检查
  主管国税机关应加强与民政、卫生等行政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结合有关信息,在每年的4月30日后由稽核管理科对下列已取消的减免税项目组织日常检查。
  1、符合条件的海洋捕捞业企业可按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企业应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农业部颁发的“远洋渔类企业证书”或各级渔类主管部门核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书”。主管国税机关应重点检查其证书的合法、真实性。
  2、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暂免所得税,但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由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这些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老年服务机构。主管国税机关应重点检查所办机构是否以非营利为目的、批准证书是否合法。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所得税,但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卫生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服务仅限于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主管国税机关应重点检查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是否与这些服务有关。
  4、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上述经济实体应为省教育厅公布的《江苏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范分离达标名单》中列举的高校,进行后勤社会化改革而剥离的经济实体。主管国税机关应重点检查经济实体的条件及合法性。
  5、对全部产权属于监狱、劳教系统的企业,即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劳教局,各省监狱管理局、劳教局,各监狱、劳教所以及地市监狱、劳教所直属的监狱、劳教企业,2003年底前免征企业所得税,但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企业产权证明。主管国税机关应重点检查企业产权证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